上海市交通发展研究中心2023年度事业单位第二轮自主招聘公告
上海市交通发展研究中心是隶属于上海市交通委员会的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承担上海交通行业发展研究、决策咨询、规划设计、学术交流、技术服务等职责。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优化上海市交通发展研究中心人才结构,完善人才梯队建设,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资料图】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交通运行分析岗位1名。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一)招聘基本要求:
1、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行;
2、工作态度积极,爱岗敬业,事业心、责任感强,具备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团队协作精神,及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具备良好的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
4、能熟练运用计算机等现代办公设备;
5、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及良好的心理素质;
6、符合聘用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岗位职责和条件: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方式,请认真填写附件《上海市交通发展研究中心自主招聘人员报名信息表》(本人签名必须手写),并将《信息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职称资格证书、个人技术小结以及其他能反映个人专业素质的相关材料,扫描并合并为1个PDF文件,发送至邮箱:hr@ shjt.org.cn。邮件名称:应聘岗位 本人姓名,不接受其他格式的报名表或者个人简历,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报名材料的,视作无效报名。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0月31日16:00。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拟应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须作出承诺,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产生的影响和后果,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二)资格审查
本单位采用网上审核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三)专业考核
专业考核由上海市交通发展研究中心组织实施,逐一面谈,主要了解应聘者的工作经历、专业能力,并就专业技术领域相关问题进行提问。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专业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以及应聘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
(五)公示与录用
通过资格审核、专业考核、体检和考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监督电话:33390521
未尽事宜,按《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上海市交通发展研究中心自主招聘人员报名信息表》
上海市交通发展研究中心
2023年06月27日
下载附件附件:上海市交通发展研究中心自主招聘人员报名信息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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