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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界3月28日消息,近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其中提到,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党政机关和公职人员要以提高市场主体满意度为导向,积极履职尽责,主动靠前服务,全面贯彻落实《海南省政商交往行为指引清单(试行)》,确保把政商交往的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落实到位。党政机关和公职人员经批准,可以参加企业、行业协会商会举办的推介会、展销会、座谈会、研讨会、年会、会展等各类公开商务活动;可以组织企业、行业协会商会参加事关自由贸易港建设、产业转型、企业发展等重要工作的调研考察及听证会、论证会等。
本文源自: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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